聚焦“两型社会”试验区
2008-5-16

 

              试验区座谈会发言摘要(下篇)

  时间:2008221日下午

  地点:省委办公厅5号会议室

  主持人:吕东升(中共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发言人(按发言先后排序):

  刘善桥(中共黄冈市委书记)   

  范锐平(鄂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罗光协(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巡视员)

  陈吉学(仙桃市人民政府市长)

  别必雄(中共天门市委书记)

  袁希民(中共武汉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肖安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吕文艳(省环保局副局长)

 

 

刘善桥——

       着眼于体制机制的创新

  主要观点:建设“两型社会”应着力建立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产业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市场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

 

  推进“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要从观念更新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我认为,当前应着力建立以下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有利于促进产业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引导机制。制定武汉城市圈产业发展指南,合理确定各个城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成立武汉城市圈产业发展基金,对圈内各城市按产业指南发展各自主导产业,并进行扶持和引导。二是要建立一体化的招商引资机制。统一武汉城市圈招商引资政策,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平台,建立招商项目落户协商机制,促使招商引资项目按产业发展指南落户。三是要建立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四是要建立“两型”产业发展机制。综合运用财税、土地、信贷等政策,对圈内发展符合“两型”产业要求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和资金、用地、信贷等扶持。

    (二)建立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体制和机制。加强圈内道路、水运、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武汉出口通道建设。完善武汉轨道交通网,建设至其他8个城市的城际铁路专用线,形成武汉城市圈轨道交通网。加大长江航道疏浚整治,大力发展水运交通,建设以武汉为枢纽,涵盖城市圈内24个港口的港口体系。同时,要逐步降低圈内高速公路、桥梁过境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实现交通一体化。第一步,可考虑先取消圈内车辆进入武汉收取的进城费;第二步,开通圈内8个城市与武汉的城际公交;第三步,将圈内所有收费站点外移,只在省界边际设立收费站,使圈内真正实现畅通无阻。二是要建立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体制和机制。以长江、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跨区域大江大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山脉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建立圈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机制和环境违法行为联防机制。加快圈内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理场建设。一方面要争取将圈内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理场纳入国家投资计划;另一方面,省里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三是要建立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体制和机制。要尽快启动圈内通信一体化改革,实现圈内城市之间统一电信资费,取消漫游费,统一武汉城市圈长途电话区号;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圈内政务、产业、产品、技术、项目等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四是建立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和机制。要鼓励和支持武汉科研院所与圈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院(所)企”合作,对“校企”合作、“院(所)企”合作进行研发的,要给予资金扶持。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建议武汉重点发展综合性大学,将中职、高职教育逐步转移到圈内其他城市。在制定卫生发展规划时,对圈内医疗机构设置、大型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建设等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建立武汉城市圈医疗服务联动机制,医疗急救网络覆盖9个城市。

    (三)建立有利于促进市场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一是一体化的金融市场。要建立武汉城市圈金融协作机制,组织圈内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互访、项目交流等活动,打破信贷营销的地域限制,在圈内推行无地域差别的信贷合作,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分享机制。要不断发展壮大武汉商业银行,减低进入门槛,使其逐步向圈内城市延伸分支机构,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要加快金融同城步伐,建设武汉城市圈大额支付系统和同城电子结算系统,真正实现以票据交换为形式的“大同城”清算交换,促进圈内金融合作。二是一体化的商品市场。重点是要大力推进“农超对接”,使圈内其他城市的大量农产品进入武汉的超市。要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进入武汉超市的各种农产品,都应免收各种费用。三是一体化的劳动力和人才市场。要取消圈内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限制,实现各种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充分就业。建立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凡是进入城镇就业的劳动者,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办理统一的就业登记手续。对圈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者,无论在哪个城市创业,均给予税收优惠。圈内城市之间互通劳动力和人才信息,互认职业资质,互相交流人才和劳动力。四是一体化的土地市场。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对土地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出让利用,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探索集约用地方式,推进区域土地占补平衡。

 

 

范锐平——

       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

      主要观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关键在试,核心在改。鄂州要率先融入武汉城市圈,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两型社会”的先行区。

 

  武汉“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关键在试,核心在改。在实际工作中既要从宏观层面确定共同遵守的原则,又要鼓励各城市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大胆试验、率先突破,为武汉城市圈共同改革提供试验、积累经验。就鄂州来说,就是要率先融入、率先试验,建设“两型社会”的先行区。

  一、走绿色、集约、高端化发展之路,率先融入武汉城市圈。一是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确立四大功能区:将主城区确定为优化开发区域;将三座新城以及十个特色镇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将市域其他建制镇、乡集镇和村庄以及矿产资源区、非基本农田区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将山水生态资源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区等确定为禁止开发区。二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高配套协作能力,坚定不移地走产业高端化之路。三是以宜居宜业为目标推动城镇化。做到“三个力求”:力求在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的结合上取得突破;力求在推动城镇化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结合上取得突破;力求在城市开发和生态保护的结合上取得突破。

  二、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基于鄂州市情,我们提出了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我们力争以经济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生活保障一体化、社会发展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政策机制一体化为目标,探索一条符合实际的统筹城乡发展之路。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空间布局体系。打破城乡规划分割的现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大统筹规划格局,使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协调发展。基本思路是,树立“大鄂州”理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建立四位一体(主城区、三座新城、十个中心镇、其它建制镇和中心村)的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重视两类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一类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另一类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三是创新城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主要是建立三个制度:建立城乡无差别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四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探索建立促进农民进入城镇工作生活的良性机制;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三、走理念、体制、机制创新之路,建设“两型社会”的先行区。鄂州是湖北省第一个改革开放试验区,工业化水平(49%)和城镇化水平(56%)较高,既是重工业城市,又是生态保护较好的城市,如果能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如果省委、省政府将鄂州作为武汉城市圈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作为试验区的“区中之区”,我们有信心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精品,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基地。为此,我们准备着手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在生产要素共享方面进行探索。打破市域间的行政壁垒,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无障碍合理流动。 二是在区域环境保护方面进行探索。主要措施是,建立环境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行循环经济试点。三是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进行探索;四是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进行探索。

 

 

罗光协——

       着力推动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主要观点:创新金融体制机制,促进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一体化、票据市场一体化、支付结算一体化、金融信息服务一体化,支持武汉城市圈外向型经济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结合武汉城市圈建设实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着力于推动圈内金融一体化,具体包括信贷市场一体化、票据市场一体化、支付结算一体化和信息服务一体化,同时大力改革外汇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创新金融体制机制,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

  (一)引导银行机构改革信贷管理体制,促进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一体化。推进圈内信贷市场一体化的重点是引导银行机构改革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实现信贷资源在圈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推动圈内产业转移对接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城市圈内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创建异地贷款管理体制;推动城市圈产业转移对接和结构升级;支持圈内城乡统筹发展;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二)积极搭建直接融资平台,促进武汉城市圈票据市场一体化。一是积极推行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二是支持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三是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

  (三)创新支付服务体制,促进武汉城市圈支付结算一体化。积极创新支付结算体制,改进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两型社会”建设的金融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一是逐步实现城市圈支付清算同城电子化。二是促进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三是改进个人、企事业单位支付结算服务。

  (四)创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信息服务一体化。通过建立圈内金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积极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提供信息服务。一是建立金融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二是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三是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建设。

  (五)改革外汇服务和管理方式,支持武汉城市圈外向型经济发展。通过简化外汇许可程序、改善外汇服务和管理方式、促进城市圈贸易便利化、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便利化,支持武汉城市圈外向型经济发展。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武汉城市圈经济金融平稳运行创造条件。一是加强信用工程建设。二是加强金融稳定协作。三是推进反洗钱和人民币管理工作。

  如何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我们有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圈内金融协作机制。成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金融协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规划试验区金融支持工作。二是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配合。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产业发展及区域布局规划等,引导银行机构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提供金融支持。三是进一步增强武汉市作为金融区域总部的辐射效应。吸引各类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到武汉设立分支机构;同时鼓励武汉金融机构到圈内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股权并购等方式成立新机构。四是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五是鼓励圈内企业上市融资。

 

 

陈吉学——

       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

  主要观点:推进“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必须首先解放思想。还要全力支持开发区发展,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全力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全力支持成长性企业。

 

  推进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要求圈内城市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继续解放思想。如何解放思想?我觉得,当前解放思想要落实到三个方面上来。

  第一,要创新观念。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强调的是科学发展,是中央对各地的普遍要求,而非对局部地区的特殊要求。武汉城市圈作为这一试点,就是要在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的前提下,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圈内各城市必须增强历史使命感,痛下决心,调整思路,主动适应,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要树立新的项目观,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该淘汰的产能要坚决淘汰,该关停并转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并转,该提高的招商门槛要坚决提高。要把环保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严格实行环境问责制。

  第二,要放开搞活。要用足用好国家赋予“两型社会” 试验区的最大权力——试验权,能进入市场的要进入市场,能放开搞活的一定要彻底放开搞活,能下放的审批职能要坚决下放。比如,武汉城市圈内现有63家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园区过多过散,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共享,不利于产业的科学布局,应进行科学合理地整合。

  第三,要允许试错。中央赋予的试验权是对我们胆识和智慧的一场考验。要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要积极规避风险,争取成功,但要允许出错,宽容失败,让改革者能轻装上阵,勇往直前。

  我认为,加快“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必须加大对圈内城市的扶持力度,做到四个“全力支持”。一是全力支持开发区发展。鼓励支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建议对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开发区,特别是主体功能区,要实行用地计划单列、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加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开发区,经审批后可以扩大用地规模。圈内开发区可以挂武汉的牌子。加大对开发区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个地方的开发区找准定位,建立节能产业、循环经济、生态小区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区。二是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在圈内城市加快流动、有序流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增值。尤其是要对高科技产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要给予更大的财政、信贷政策扶持,以增强地方对人才、科技的吸引力和吸纳能力。三是全力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发展产业集群,决不能“撒胡椒面”,必须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否则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新规划的产业集群,只要产业定位明确,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经专家认可,就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四是全力支持成长性企业。对成长性企业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快速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放贷。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对环保产业和节能产业要给予政策倾斜,促其快速成长。

 

别必雄——

       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

      主要观点:促进“两型社会”试验区城乡共同发展,应做到统筹区域内规划布局、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

  

      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必须认真谋划城乡统筹发展,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机制。

  1.统筹区域内规划布局。调整和优化城乡规划,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确定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明确开发区的产业定位。要实现由“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统筹编制实施城乡土地利用、开发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目前,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已经完成,在此基础上,应按“两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要推进区域内各城市与总规的相互衔接,9城市应根据总规调整、完善各自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并严格抓好规划的落实。

  2.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是基础设施一体化。要进一步研究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探索以城市圈为统一的融资平台。要突破城际公共交通、电信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在区域内加快实施一批重点交通、电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措施,扩大中心镇、重点镇的建设试点,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领域的市场化运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撤乡(镇)并村,实现镇村资源的有效整合。

  3.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建立一体化的就业体制。全面深化城乡就业体制改革,形成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稳定向城镇集聚的农民转化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二是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户最低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保在区域内统筹互转的机制。建立劳动维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农民住房房产流转政策。三是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实现以户籍管理为主向以人口管理为主转变,由流动人口暂住证管理向居住证管理转变。四是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制。要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民直接受益的方面倾斜配置,建立城乡统一、市民与农民公平享受、城市与农村软硬环境均衡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公共安全体系。

 

袁希民——

       尽快在关键领域和重点领域突破

    主要观点: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应重点突破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城市圈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需要选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一)完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武汉城市圈科教智力资源密集,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一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优势,发挥企业在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大政府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企业牵头负责,联系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吸引海内外投资机构、跨国公司等各类投资主体建立风险投资机构。以圈内各城市政府投资为引导,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加,建立种子基金、创业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以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科技保险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区域内科技保险试点,化解科技型企业在研发、生产和经营等环节中的市场风险。三是建设以东湖创业中心为主体、圈内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的区域孵化器网络,为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创造条件。四是探索建立东湖高新区与黄石、鄂州、黄冈、孝感4个省级高新区的互动发展机制,建设世界一流的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创新园区,为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载体。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大金融的支撑力度。一是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以武汉商业银行为主体,在完成增资扩股的基础上,将其更名为汉口银行或武汉银行,首先在武汉城市圈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发展成为立足湖北、服务中部、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银行。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吸引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后援中心、后台业务落户武汉,打造全国性金融外包服务中心。吸纳国内外金融机构以及其它社会投资主体,发起设立“长江产业基金”,重点投资城市圈“两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银行间的票据业务,开展金融混业经营试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光谷产交所的功能,积极申请在光谷产交所进行央企产权交易试点,完善产权交易、技术交易、代办股份转让、股权托管和质押融资、上市培育等功能,逐步将其建设成以武汉为中心、涵盖武汉城市圈、辐射华中地区的区域性、综合性产权市场。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申办“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积极争取柜台交易试点。依托武汉阳逻国家稻米交易中心,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稻米、棉花等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四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建立村镇银行,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三)创新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统筹工业化、城市化进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以武汉城市圈为整体,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圈内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用地区及农业生产区(含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用地分区,统筹安排城市圈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引导产业布局,以产业集群发展来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二是完善城市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整合土地资源,推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规范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运作程序,大力推行农民建房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居民用房向社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三是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级市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条件下,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在一定条件下的流转,鼓励农民进行地权的交易和流通,提高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四是统筹圈内耕地“占补平衡”。 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以武汉城市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各城市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圈内解决。五是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探索生产安置、社会保障安置、货币安置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四)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一是探索建立区域内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的市场机制。改革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健全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机制。建立跨行政区河流、湖泊的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协调机制。探索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新途径。推进城市水业产权改革,走城市水业市场化的新路。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重点推进武汉东西湖、青山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园区建设。

 

 

肖安民——

       抓紧抓好启动工作

  主要观点:应积极创造条件,在重点改革领域率先突破,一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新机制,二是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四是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建设,五是积极争取开展“大通关”试点。

  

  推进“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必须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验,率先突破。为此,武汉城市圈内9市、各有关部门应共同努力,不等不靠,力争在重点领域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领域,创造条件率先启动突破,让社会公众能感受到试验区建设带来的变化,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新机制。继续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加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研究提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促进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筹措武汉城市圈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研究设立武汉城市圈生态保护基金,建立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补偿机制和融资机制,形成对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武汉城市圈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带动全省社会信息化发展。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继续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政府对“两型社会”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财税政策的导向、杠杆作用,有效引导社会投资投向“两型产业”、城乡公共产品和服务等领域。积极争取开展“大交通”体制改革试点。

  三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区域总部。重组改造武汉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区域性的长江银行。积极筹划建立“两型产业”投资基金,推进信贷资金向“两型产业”倾斜。支持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引导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推动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以省产权交易中心为主体,积极做好城市圈内其他城市产权交易分中心的筹建和规范管理工作,形成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在已获准的国家级稻米交易中心的基础上,积极筹建大宗农产品交易的联合期货交易所,逐步扩大到钢铁、有色金属等原材料和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物期货交易品种。创新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采用市场的办法筹建武汉城市圈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性金融试点,解决当前农村急需的安全饮水、农村沼气、血防重疫区建设等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建设。着力构建有利于产业布局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较为合理的利益协调、税收共享机制,着力推进地方税收管理一体化。对产业流动或招商引资异地落户项目,采取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分税体制。编制武汉城市圈内统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法定规划体系进行管理。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人才一体化建设,建立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逐步实现圈域内人才的自由无障碍流动。探索区域开发区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积极推进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与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整合,鼓励武汉各主要开发区与周边城市共建开发区,引导开发区错位发展。逐步建立武汉城市圈招商一体化的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圈内环保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和河流、湖泊污染综合防治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继续抓好通信资费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圈内统一资费、取消漫游费。努力实现城市圈资金清算、信贷市场、票据市场和信息服务一体化。突出鄂州紧邻武汉的综合优势,加快武汉鄂州一体化进程。

  五是积极争取开展“大通关”试点。进一步争取商务贸易、民航、交通、海关大通关试点,强化武汉城市圈区域交通与流通优势。推进武汉城市圈区域通关信息和物流信息的一体化,加快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依托中部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交通枢纽,争取在武汉天河设立保税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吕文艳——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主要观点:统筹制定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城市圈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创新城市圈环境管理机制体制,探索制定适应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的环境政策,实现城市圈环境监测信息化,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执法,依靠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核心就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切实降低单位GDP能耗,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为此,特提出以下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一)统筹制定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应尽快组织制定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建议组织国家和省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编制《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用以指导和规范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城市圈各城市也应制定完善本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到与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紧密衔接配套。专项规划必须做到与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与国家相关规划紧密衔接,与湖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协调一致,与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紧密衔接,城市圈内各城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必须与专项规划协调一致。

    (二)完善武汉城市圈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建议就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不明确等问题,在圈内开展专门的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逐步制定出台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性环境法规,解决部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缺位的问题。建议从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分配管理、重点湖泊污染防治、跨界环境污染补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区域性环境立法研究工作,有计划地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

    (三)创新武汉城市圈环境管理机制体制。一是建立强有力的区域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构。率先开展环境管理大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机构的“三统一”(圈内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统一拟定法规、统一编制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的监察机构。二是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建立社会经济发展决策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改革政绩考核制度。

    (四)探索制定适应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的环境政策。一是以环境容量为依据优化产业布局。开展区域环境影响动态评价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功能区划分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区。二是制定严于国家的产业政策。结合圈内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制定严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区域性产业发展指导政策和污染行业、企业、落后设备技术退出机制,鼓励和扶持符合城市圈产业发展方向、结构调整需要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是:完善信贷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排污费征收政策;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政策;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创新奖惩激励机制。

    (五)实现武汉城市圈环境监测信息化,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执法。一是建立与完善覆盖武汉城市圈的环境监测网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武汉城市圈环境在线监测、快速分析、网络化管理建设。在环境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建立生态监测系统,对各种生态类型典型区,进行定点连续监测;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掌握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发展决策和确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供依据。二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六)依靠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一是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武汉城市圈要力争在环保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发展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和新的替代节能技术。根据武汉城市圈当前的实际情况,应把环境检测产品、燃气锅炉和炉具、汽车尾气治理产品、电动汽车、环保药剂、环保材料和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作为环境保护产品发展的重点,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作为环保设施建设的重点。二是强化对环保产业的政策引导。三是促进环境科技与经济结合。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加速环境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通过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推动环保科研院所与生产企业密切结合,使环保产业真正成为武汉城市圈一个新的增长点。建议筹建武汉城市圈环境保护产业开发区,建设环境保护技术、产品交易市场。

  (七)建立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建设全民参与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教育;推行绿色消费活动;实行环境信息透明公开。定期在各类媒体上公布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动员社会力量补充和支持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