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008-5-15 张金良 江 滨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我省紧紧抓住市场交易的关键环节,加强综合招投标中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全面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招标投标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完善。全省把招标投标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四项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招标投标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先后组建综合招投标中心73家,有13个地级市62个县(市)成立了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2007年7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全省以各级综合招投标中心为平台,不断扩展招投标范围,已从最初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扩展到整个建设工程等诸多领域,将政府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纳入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进行招标投标,促进了交易行为市场化运作。2007年全省完成进场交易项目7073个,交易金额695.5亿元。
——产权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认真落实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省政府和武汉市投资3000万元,组建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形成了以光谷联产交所为龙头,12个市州分中心为分支的市场交易网络体系。2007年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量达到582亿元,同比增长81.48%,增值率达19.6%。
——土地有偿使用稳步推进。全省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全力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促进了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近五年来,全省有偿出让土地成交额达821亿元,土地有偿使用率达70%,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政府采购全面推开。近几年来,全省通过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逐步将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印刷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政府采购工作已在全省全面推行。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面达到100%,各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率保持80%以上。2007年全省采购规模实现了147.9亿元,资金节资率9.6%,其中省级政府采购规模33.9亿元。
在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主要是:发展不够平衡,运作不够规范,建立长效机制的任务还比较繁重。
落实“四项制度”,既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内在要求,又是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四项制度”的全面落实。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体制,实现“三个统一”:一是建立政府领导下的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各地县以上人民政府都要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发改委、财政厅等有招投标任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统一监督和统一市场建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协调下,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应加强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推进进场交易;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招投标综合管理机构管理下的专家评委库。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运行体系。落实“四项制度”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市场交易,在工作中应突出这个关键环节来进行规范。一是进一步拓展招投标领域。要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对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严格做到应进必进,通过场内交易,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运行。对进入招投标中心的项目,应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统一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交易行为。进一步优化运行模式,制定工作运行流程,推行流程管理。三是进一步创新市场交易方式。加大网上招标投标、网上交易等系统软件的研发力度,逐步实现网上询价、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四是进一步培育市场交易主体。积极培育中介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是落实“四项制度”的基础和保障。要重点围绕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各个环节狠抓制度建设。一是梳理规范现有制度。对于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市场交易行为统一规范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不够完善的,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大配套制度建设力度。围绕招投标程序等方面,及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形成衔接严密、职责明晰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当前应加快“四项制度”信用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四项制度”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记录、失信惩戒等信用服务行为的法律规章。建立市场诚信记录,严格市场准入,继续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着力形成依法运行、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的市场信用体系。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综合监管、专职监管、行业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交易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查失职、渎职和违规操作行为。综合监管部门应切实担负起市场综合监管的职责,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招投标实施全程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行业招投标监管工作。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应切实履行职责,狠抓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改进监管方式,将涉及市场交易的重要部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把“四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搞好责任分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作者单位:湖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