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钱养事”机制 完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
2008-5-15 陈卫军 李 波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本文主要谈谈我省乡镇文化站改革的情况与作法。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兴起,特别是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我省农村文化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站舍被挤占或另作它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变卖文化设施现象,部分乡村文化阵地流失,有的地方挂“文化站”牌子却行非文化之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文化队伍“青黄不接”,不是冗员过多,就是真正懂文化、干文化的人才进不来、留不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新的文化消费需求。由此而出现三个矛盾:一是农民对先进文化的渴求与落后文化的侵蚀形成矛盾,二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与文化基础设施日益萎缩形成矛盾,三是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人才与基层文化人才严重不足形成矛盾。

  面对农村基层文化发展的形势和凸显的矛盾,我们必须改革不适应农村基层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调整建设重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

农村基层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乡镇文化站。我省乡镇文化站改革的核心,是改变原乡镇文化站的投入机制、用人制度和服务方式,建立 “政府购买服务”的“以钱养事”机制:在体制上,文化站由事业单位转制为承担公益性文化服务职能的服务组织;在人员管理上,文化站工作人员退出事业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动态管理;在服务项目上,明确内容、量化标准,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作为聘用方或监督方,服务人员作为受聘方,共同签订年度服务项目合同,实行乡镇、村、农民签字卡管理,按合同进行考核,兑现经费投入。在这一改革措施的推动下,我省乡镇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新机制逐步建立。

20077月下旬,省文化厅根据省委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派出三个小组,对全省各地“以钱养事”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督办。从检查的情况看,全省农村基层文化发展新机制逐步建立,乡镇文化站通过改革,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明显加强,农村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实行“合同管理”,乡镇文化站的职能更加明确。通过建立比较规范的服务项目合同化管理,促进了农村公益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目前,80%以上的乡镇文化站已实行合同管理。由于加大了刚性约束,只有按合同落实服务项目才能兑现报酬,因此,乡镇文化站安排工作更主动,活动更丰富,服务效果更好。

二是搞活用人机制,优化基层文化队伍。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通过定期考核,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氛围,实现了人员的优化组合和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据统计,通过实行定岗招聘,到2006年底,全省共确定乡镇文化站公益服务岗位1657个,实际录用上岗1640人,比2003年全省乡镇文化站在岗人数3768人减少到2128人,精减幅度达57%。上岗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学历占31%,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62%,队伍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

三是加大改革经费投入,公益性文化服务职能更有保障。乡镇公益性文化服务经费由县级财政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分解落实到具体服务项目,农村人平不低于0.5元。同时,明确省财政给予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经费补贴的10%用于文化服务事业。据统计,2006年实际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全省乡镇文化“以钱养事”经费为2102.8万元,平均每个农业人口0.56元,超过了0.5元的标准。其中,0.5元至1元的乡镇446个,约占48%1元以上的乡镇143个,约占15%;有374个乡镇政府对公益性文化服务给予了经费补助(含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乡镇的经费),共计投入817万元。上述两项合计比2005年增加了1288.2万元,增幅达79%,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14万元,平均每个农业人口达到0.78元,是增幅最快的一年。在经费下达方式上,根据合同规定,服务资金按时间、工作进度拨付,并预留一定比例,依据年终考核的结果结算。财政部门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办法直达承担服务的主体,保证了专款专用。

四是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为顺利推行“以钱养事”新机制,“七站八所”转制人员实行了全员参保。虽然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退出了财政供养体系,但由于各级财政对文化领域“以钱养事”经费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上岗人员实际上得到了更多实惠。据调查统计,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以来,上岗人员月服务报酬一般都超过了1000元,充分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改善送文化下基层条件,让人人享有文化建设的成果。我省在推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增加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将投入1亿元、国家投入6908万,主要用于对全省所有乡镇文化站进行改建或新建;省里用于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投入的5亿元,明确将村文化室纳入其中,做到统筹建设,一室多用。此外,我省在改革完善乡镇文化体制的同时,增加对农村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一是实施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投入500万元,为每个县配备一台流动电影放映车。2006年、2007年,每年又安排800万元,为省直各专业剧团配备流动舞台演出车,用于免费送戏、送电影下乡。二是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里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建设基层文化中心或文化服务点。国家实行“以奖代补”,普及基层乡镇文化中心等。这些有力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公益文化服务条件,为建立人人享有文化成果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物质保障。

六是加强指导督办,深入推进改革。总的看,我省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走出了一条改革发展的路子,效果非常明显。实践证明,改革乡镇文化体制机制,是推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全省乡镇文化事业发展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全省有少数乡镇还没有设立公益性文化服务岗位;多数地方只按不低于0.5元的标准规定安排预算,没有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尚有340多个乡镇的“以钱养事”县级预算经费,没有达到0.5元的标准,约占乡镇文化站总数的37%;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上进下退”的现象等等,这些都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作者单位:湖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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