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 促进文学繁荣
2007-7-2 湖北省作家协会

作家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的桥梁和纽带。近些年来,我们坚持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服务理念,引导湖北作家创作出了一系列反映时代风貌和凸现时代精神的精品佳作。有数十部作品获得全国性文学奖项,六百多部作品被各大刊物转载,近30部作品改编成电视、电影,每年都有2至3部作品被中国作协确定为重点扶持项目。如:熊召政的长篇历史小说《张居正》全票当选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并位居获奖作品之首;陈应松的中篇小说《松鸦为什么鸣叫》和胡世全与人合著的报告文学《革命百里洲》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叶梅的《五月飞蛾》和邓斌、向国平的《远去的诗魂》获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在2006年4月中国小说学会奖的三大奖项中,湖北作家摘取其中2项:刘醒龙的《圣天门口》获长篇小说奖,陈应松的《太平狗》获中篇小说奖。

稳步实施作家管理体制改革

不断激发创作热情

2005年,我们围绕调动积极性、发挥创造性,尝试推行“驻会专业作家、驻会合同制作家、兼职合同制作家、项目合同制作家”四种形式并存的作家管理体制改革。

1.在方式上“养事不养人”,增强签约作家的创作紧迫感。我们探索的四种管理形式中,“驻会专业作家”是在不变更原待遇的基础上引入激励机制。“驻会合同制作家”是按“五年一期”的方式,聘用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从事严肃文学创作、且德才兼备的相对年轻的作家。签约期间与专业作家同等待遇。“兼职合同制作家”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中青年作家,个人关系仍属原单位,签约期限为三年,每月发生活补贴500元。“项目合同制作家”是设置专题实行公开招标而中标的作家,主要面向湖北。合同期限与创作补贴数额,根据申请人所报创作选题、创作进度和完成质量来议定。上述四种管理形式取代了作家终身制,有利于作家发挥积极性。据统计,2006年3月签约的项目中,已有3部长篇小说正式出版,11部长篇小说创作基本完成,9个中短篇小说及诗歌等的创作基本完成,77篇作品被全国各大刊选转载。

2.在模式上“松散不松劲”,让签约作家享有创作自由。签约后,作家工作在原有岗位上,创作在个人空间中,我们尊重作家的岗位和创作习惯,采取“定期联络走访”的方式跟踪管理,把协调作家所在单位的关系、争取作家的待遇、维护作家的权益,作为联络管理的重点,为作家创作创造条件。对一般性的文学活动,让作家自愿选择。签约作家普遍表示,签约后的创作条件更好了。

 3.在创作上“放手不撒手”,让签约作家得到及时的指导。我们在让签约作家按自己的创作计划和活动方式进行文学活动的同时,每年都要专题组织当届签约作家外出采风,至少组织1次创作汇报总结会,让大家交流体会,并请名家参与讨论。通过这种形式修改个人作品,促进共同提高;通过表彰创作成果丰硕的作家,为大家加油鼓劲。

积极推进机制改革

不断改善文学环境和社会环境

    1.组织作家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比如,我们支持作家熊召政深入走访并收集关于张居正的有关资料,成功地创作出长篇历史小说《张居正》四卷共150万字。我们安排作家陈应松到神农架挂职体验生活,完成了风格独特的“神农架系列小说”。我们安排作家刘继明到长江三峡总公司挂职体验生活,创作出长篇报告文学《梦之坝》,这些作品在读者中反响热烈。此外,我们组织了省内30多位作家深入长江三峡及长江沿线采访,编撰了反映我省三峡移民工作10年艰难历程的《世纪大搬迁》和反映湖北省长江堤防建设丰功伟绩的《盛世丰碑》两部报告文学集;我们派作家岳恒寿到鄂西山区体验生活,创作出报告文学《远去的背山人》;我们安排作家方方到长江水利委员会挂职体验生活;我们还组织作家采访裘法祖、赵梓森、桂希恩、傅廷栋等当代科学家和知名学者,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此外,我们根据地域文化、行业文化、少儿文化等特点,先后创建了长阳、黄梅、松滋、恩施、南漳和省交通厅6个文学创作生活基地。

2.正确引导和保护作家创作。作家协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要把对党负责与保护作家的创作积极性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利用文学评论阵地,把握正确创作导向。对有不同意见的作品、作家,做到既爱护、引导又批评,不盲目下结论,不随意处理作家,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创作的积极性。

3.加大作家作品推介力度。加强对作家作品特别是重点作家和重点作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是保持创作积极性、繁荣文学创作的重要手段。迄今为止,省作协组织完成了两届湖北文学奖、湖北少数民族文学奖以及八届长江文艺优秀作品奖颁奖工作;在湖北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媒体上,推介作家作品。还利用《长江文艺》和《新作家》,每年发表各类作品近200篇。

4.争取多方支持配合。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并支持湖北文学创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曾在全省有关大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关注湖北的作家和作品。省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设立文艺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关于对重点文艺创作、研究项目实施补贴的办法》等文件,不断加大扶持与奖励作家创作的力度。省政府投资100万元设立了湖北文学奖励基金,从2004年到2006年创作专项补贴增长率达50%。2006年底,省政府还授予熊召政“湖北省文学创作特别贡献奖”,颁发奖金10万元。近年来,我们还积极争取并做好文学与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活动结合的工作。通过文学作品记载史实,宣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意义。如三峡系列、抗洪系列、南水北调系列、北京·湖北文化周系列等等。2005年,我们与宜昌市委宣传部、湖北日报等单位,分别联合举办了“宜化文化高峰论坛”、“武汉在哪里—文化复兴,武汉崛起”专家论坛;与省图书馆共建“湖北作家专柜”和“湖北作家数据库”,较好地探索了文学推介的新模式。

努力构建保障体系

不断提升文学创作质量

1.创作保障机制。在实施作家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制定了《作家深入生活补贴发放细则》、《签约作家创作津贴执行标准》、《驻会合同制作家工资待遇暂行办法》等具体规定,并按体制改革意见实施进程基本落实到位。

2.作品评介机制。推介评介作品做到不拘一格。近年来,我们完善了向中国作协等单位和部门推介评奖作品、扶持项目的推介标准和办法;拟制了举办研讨会的文学作品产生的办法;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了湖北文学奖和湖北少数民族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建起了评委库,明确了评委会产生的办法,并严格落实了每次评奖前,专题拟制评奖细则的规定。

3.文学交流机制。一是省内文学交流制度。把工作在第一线的作家和有潜力的业余作者聚集在一起,确定主题,有计划地进行。二是省际、境外文学交流制度。制定了接待省外、境外文学交流团体的实施细则,完善了组织湖北作家省际、境外文学交流的实施办法。每年接待文学访问团3次,每年安排湖北作家省际交流一次,境外交流一次。2005年组团访问了欧洲,组织了华东五市行。2006年组织了作家云南行,并组团访问俄罗斯。

4.创作激励机制。我们制定了对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骏马奖、全国少儿文学奖等全国性奖项的作家作品的奖励办法,进一步鼓励文学精品创作。及时兑现湖北文学奖、湖北少数民族文学奖奖励事项。重点落实对签约作家的奖励,实行“跟踪评介与专家评议”相结合。■

 

 

 

 

 
人生断想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