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是农业大市,农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三农”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荆州农民负担问题一度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2002年,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荆州实际,在荆州区纪南镇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随后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2002年农民负担得到规范,乡村不合理负担被取消;2003年农民负担稳中有降;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告别了延续两千多年的上缴“皇粮国税”的历史。从2004年10月开始,又全面启动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增长,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极大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巩固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调整和规范了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充分保障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进一步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出现了一系列深刻变化。
一是农民负担大幅度下降。税改前的2001年全市农民负担总额为86034万元,人平负担2126元,亩平负担1466元。2005年荆州市与全省一样全面取消农业税,仅此一项减轻农民负担499亿元,人平减负126元,亩平减负865元。2006年全市农民负担总额为220027万元,人平负担556元,亩平负担381元,与税改前的2001年相比,负担总额减少640313万元,人平减157元,亩平减1085元。
二是农业补贴政策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从2004年起,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各项优惠政策。三年来共落实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652万元,农民享受实惠人平148元。中央的扶农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06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7204万亩,比实施粮补政策前的2003年增加106万亩,粮食产量642亿斤、比2003年增加124亿斤,切实扭转了前些年粮食下滑的局面。
三是“弃田热”变成了“抢田热”。由于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种田增效明显,2000年初大面积弃田撂荒的现象不复存在,“荒田”变成了“田荒”,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出现上升趋势。我们顺应这一新的变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9月率先在全省启动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千方百计化解“抢田热”中的各种矛盾,全市已完成90%以上村和农户的确权确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
四是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更趋优化。全市水稻、棉花、油菜、瓜果菜、畜牧、水产、林木森工七大优势产业基本确立,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927%,比2001年提高3个百分点。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进步。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28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4家。农业效益较快增长,农民收入稳步提高。2006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67亿元,比2001年增332亿元,年均递增63%;农民人均纯收入3502元,比2001年增加1199元,年均递增87%。
农业基本生产能力建设切实加强
近几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国家投资,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拓宽筹资建设渠道,建立起了政府投入、群众投工投劳、吸纳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荆州农业基本生产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是防洪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在国家加大堤防建设力度、三峡工程开始发挥作用的大环境下,大江大河和湖泊水库安全度汛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大大提高了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荆州农民过去“冬春修水利、夏秋防大汛”,防汛压力沉重的状况有了实质性改变。针对我市农产区大多集中在“四湖”地区、农田排灌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导致农业生产能力下降的状况,我们着力加强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到去年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5570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767%,除涝面积5449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77%,分别比2001年提高了2个和4个百分点。有效灌溉和排涝面积的增加,使我市每年增产粮食2000万斤。
二是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切实提高。198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在我市召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荆州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保护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实施了基本农田“五化”的保护模式,即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和动态管理信息化,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保护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抓住“以建设促保护”的机遇,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全市累计增加耕地66万亩,可增产粮食6万多吨,为农民增收9200多万元。
三是粮食生产恢复性增长。1999年至2003年我市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04年国家对种粮农民的一系列补贴政策和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全市粮食生产出现恢复性增长。2006年全市粮食产量比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增08亿斤,增长13%。
四是多种经营加快发展。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产量居湖北省第一。2001年以来,我市水产品产量以平均每年66%的速度增长。畜牧养殖被列入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2006年生猪出栏、家禽出笼分别比2001年增长96%和167%。农产品优质化率不断提高,精品名牌建设成效较大。
农民基本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民支付能力逐渐增强,农村消费市场日益活跃,农民基本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农民收入稳步增长。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增加了1199元、增长521%,税改后平均每年增收240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7%。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的5年,全市农民平均每年增收仅88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0%。改革后与改革前相比,平均每年多增收152元,平均增长速度高47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我们坚持以点带面,先在139个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并选择公安县花基台和荆州区李埠镇两个地方作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在试点中,特别重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血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等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和加强。我们下大力抓好血吸虫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2003年以来,我市确定了8个血吸虫综合治理试点区,累计投入资金6702万元。2006年全市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实现零报告,在册晚血病人全部得到免费治疗。花基台地区过去是血吸虫重疫区,被称为“水袋子、虫窝子、穷村子”,2003年5月我市把花基台地区作为血防综合试点,去年又将该地区作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之一,对该地区进行综合整治,使其达到了血吸虫疫情控制标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3年开始在公安县启动,2006年试点扩展到公安县、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4个县(市),覆盖人口达283万人,参合农民达207万人,参合率达73%以上。4年来参合农民累计达到7158万人次。公安县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全市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06年重点建设了乡镇卫生院99个,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到85%以上。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农村教育保持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常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教育经费主要靠政府投入,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真正做到了以政府投入为主。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得到整体改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改善。
三是农民消费档次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2700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增加了995元,税改后平均每年增加近200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6%。农民用于居住、用品、交通通讯、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成倍增长,2006年与2001年相比,上述四个方面的消费支出分别增长了14倍、11倍、166倍和114倍。随着城乡电网同价、农村自来水普及加快,道路通行状况改善,农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上升。农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2006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287平方米,比2001年增加了393平方米,扩大了136%。
农村基本管理体制不断创新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2004年10月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事业单位全面转制、人员全员进保以及构建新的“三农”服务体系、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机构人员大幅精简。全市共精简乡镇办内设机构235个,减幅423%;精简领导职数875个,减幅50%;实行党政正职“一肩挑”的乡镇103个,占963%;精简分流机关人员929人,减幅19%。乡(镇、办)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到位,共精简人员1702人,减幅为492%。延伸派驻机构分流人员3688人,分流比例为65%。全市共减少财政支出105846万元,平均每个乡镇减少财政支出989万元。
二是“以钱养事”新机制初步建立。全市通过改革乡镇事业单位,初步建立起“以钱养事”新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公开招标、合同管理、群众签字、奖惩兑现”的基本要求,采取委托服务制、定岗服务招聘制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等模式,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落实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全市用于农村公益性服务经费共计79558万元。
三是农村公益性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全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稳步推进,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了政府、服务单位与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三满意”,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公益服务水平的提高。在农业信息服务上,2005年7月,荆州市农业局与荆州移动公司、万声通讯公司联合推出了面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农信通”(农业短信)服务。市农业局组织60多名专家,每天通过“农信通”以短信、语音、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农民用户发布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作物种植技术、畜禽水产养殖技术等信息,全天24小时接受农民咨询,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农民用户已达12万户。一年多来,“农信通”共编制发布信息2000多条,接受农民咨询5000余次。在2005年棉铃虫和2006年稻飞虱防治战役中,“农信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农村基本社会关系明显改善
一是初步形成了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村矛盾由于农民负担等原因犹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着,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在农民心中的形象是“催种催收”和“要粮要钱”,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党员干部形象较差,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和创新村干部选任制度,实行村干部工资直达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农民工党建工作,大大提高了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再把精力放在常年催粮催款上,而是能够集中精力谋思路、抓服务、促发展,努力提高领导农村经济工作的能力,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市场、就业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主动帮助农民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过去少数干部下乡是“扰民”,现在干部下乡是“亲民”,党群、干群关系非常和谐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二是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环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实现农村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和条件。我市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代表)议事会,村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对村务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既坚持了村党支部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又依法保障了村民自治的权利。村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面落实,使全市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选举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农村民主团结、生动活跃、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基本形成。
三是初步形成了文明的村风民风。文明、淳朴的村风民风是农村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内容和表现。我市十分注重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坚决破除封建迷信,狠刹赌博赌码风,坚持用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村风民风建设水平。全市农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农村社会保持稳定,邻里关系和睦,互帮互助蔚成风气,人与人、人与社会友好相处,健康和谐、文明淳朴的村风民风正在加快形成。■
(作者系中共荆州市委书记)